骑电动车的小伙伴们
注意啦!
8月7日起至11月底
全省组织开展
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
“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8月7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
会议提出,力争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行动——
具体措施
全面宣传警示
坚持宣传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全方位、多元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曝光。围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普法、释法宣传。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媒体暗访,曝光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及相关企业。
对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不守规矩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实行实名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向其所属单位发函通报,建议约谈当事人,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全面完善设施
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合理分配路权,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流量大的农村路段,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
排查整改路口安全隐患,重点对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信号灯相位冲突、停车泊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等问题进行整改;农村公路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照明设施。
针对大型车辆内轮差、视觉盲区,设置右转导向线、漆画危险警示区。
全面严管秩序
以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超员)、超速、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非标电动四轮车上路和非标电动三轮车闯禁行、载客为管控重点,实施集中攻坚,定期组织全省集中统一行动。
加强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建设,采取人脸识别、电子标签识别等手段关联车辆及骑行人身份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
全面溯源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源头监管,形成完整的监管链条。对登记车辆逐项核查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建立涉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三、四轮车死亡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死亡2人及以上的一律逐起开展深度调查,凡发现涉事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面调查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等环节的情况。
对有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滥用职权罪及玩忽职守罪等刑事犯罪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发布虚假广告等情形的,向事故受害者及其亲属告知生产、销售企业责任,建议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协助收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全面推动共治
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志愿劝导活动。
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成本。
联合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引导企业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推动指导快递、外卖企业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内容。
交警提醒
驾乘电动自行车请自觉遵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建共享安全守法文明骑行“江苏规矩”。
来源:江苏交警、扬州交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