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难,
江苏儿女总是冲锋在前!”
经中央批准,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隆重表彰 1000名先进个人和300个先进集体。
宝应县公安局作为先进集体之一,在会上获得了表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宝应县公安局瞄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面防聚集”的目标,严守卡口查控和村居管控两道防线,紧盯信息制导和人员排查两条渠道,全力以赴战疫情、护安全、保稳定。
设置5个检查卡口, 24小时严密外来人车安全检查,累计检查各类车辆10万余辆次、人员23万余人次。成立15人的防控疫情突击队,加强“1、3、5”分钟快速反应。
成立数据核查研判专班,逐一研判涉疫人员基本情况,共核查上级推送数据15000余条。成立流行病调查小组,共参与调查确诊病例8起,走访密接人员312人,协助集中隔离75人。组建30人专职巡查队伍,开展寄递业、旅馆业安全检查,共关停密集场所1099家。
组织100名社区民警,逐一见面核查涉湖北人员,落实管控措施。抽调警力60余名,24小时做好医学观察点、指定隔离点的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做好重点部位的封闭管控措施。
今后,我们定将不负群众的期望、更加珍惜抗疫成果,把荣誉转化为责任,继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更好地为人民服务。